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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性声明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11-28 15:41:25 浏览次数:857次

      本公司为保证检验检测活动的公正及其数据的准确可靠,不受任何对工作质量有不良影响的内外部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干扰和行政人员的干预,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163号令)、《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第39号令)、《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023版)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国市监检测〔2018〕245号)要求,独立公正从业、履行社会责任、严守诚实信用,本公司特向社会各界声明下: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和方法,严格按照本公司管理体系的要求开展工作,严格在资质认定授权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工作。

        2.本公司对在开展实验室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对客户的技术、资料、数据以及其他商业机密严格保密,从事检验检测工作人员及本公司内其它人员不得利用客户的技术和资料从事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保护客户的所有权和专利权不受侵犯,不对承检样品和结果进行公开评价。

        3.本公司具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和保证措施。全体人员恪守行为规范,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履行社会责任。

        4.本公司及其人员不得与其从事的实验室活动以及其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决不参与任何可能导致降低判断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从事检验检测工作的人员,不得从事承检项目的设计、开发、产生、经营等活动,不准在受检产品所在单位兼职;本机构不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同类机构从业的人员。

        5.本公司对其出其的数据、结果负责,若有违反相关规定,并给客户造成损失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并将视其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处罚,若涉及法律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6.本公司持续识别影响公正性的风险,进行风险分析,建立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行为的制度和措施,实施相应的管理。

        7.本公司对声明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准确性负责。